2013级、2014级、2015级各班级: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的相关安排(链接:http://news.cqut.edu.cn/Article/Detail/2bd857aa-b2cc-430e-9577-97fa3daee854),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我院年度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名称及名额分配
评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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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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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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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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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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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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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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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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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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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名额不分年级、自由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拉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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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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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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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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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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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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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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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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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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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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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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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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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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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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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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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比,评比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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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先进班集体标兵名额不限,凡满足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校级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思想品德好。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务,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思想品德鉴定优秀。
3、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无旷课现象,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2.5。德、智、体综合考评在班上前5名之内。
4、自觉锻炼身体,坚持参加早操和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或体育课成绩学分绩点不低于2.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学校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2、能认真履行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各级组织的要求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善于团结同学一道工作。
3、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2.0。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班上前10名以内。
5、其他条件与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相同。
(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积极主动为校园精神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办事公道有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斗争,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作出一定成绩。
(3)在各级文体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作出一定贡献。
(4)为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作出贡献。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年内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良。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内无一人受任何纪律处分,组织纪律强,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能刻苦专研科学文化知识,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全班同学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总及格率达到95%。
3.文体活动开展好。坚持体育锻炼,身体素质普遍较好。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全班同学积极踊跃,取的优良成绩。积极参加争创文明寝室等争先创优活动,成绩显著。
4.社会实践活动好。积极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坚持走与工农相结合、与生产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社会实践基地,并取得了一定懂得成绩。
(五)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1、基本标准
(1)学习风气好,学习纪律严明,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2)全班同学互帮互学,团结协作,奋发向上,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与
课外活动。
(3)全班同学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一人违反学校食堂、
宿舍、图书馆、教学区等场所的规章制度,无一人受纪律处分。
(4)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及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
良好成绩。
(5)有效开展具有创意的学风建设活动,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起到示范榜
样作用。
2、具体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分年级确定
一年级具体标准(15级)
(1)单科优良(百分制按80分计算,等级制度按“良”计算)率不低于40%。
(2)全班同学学年考试考查平均成绩不低于78分。
(3)总及格率不低于95%。
二年级具体标准(14级)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40%。
(2)单科优良(百分制按80分计算,等级制度按“良”计算)率不低于40%。
(3)全班同学学年考试考查平均成绩不低于78分。
(4)总及格率不低于95%。
三年级具体标准(15级)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60%。
(2)学年内参加校内外各项学生科研竞赛(如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大赛及我校开拓杯竞赛等)的总人次不低于班级人数的30%。
(3)单科优良(百分制按80分计算,等级制度按“良”计算)率不低于40%。
(4)全班同学学年考试考查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5)总及格率不低于95%。
注:单科优良率的计算公式:各科优良人数之和/班级总人数与科目总数之积;全班同学学年考试考查平均成绩的计算方式:所有科目的平均成绩之和/科目总数;总及格率的计算方式:各科目的及格人数之和/班级总人数与科目总数之积。(所有指标中,采用二级计分制的课程除外)
(六)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1、道德风尚好
(1)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勤奋学习,具有社会主义情操和时代精神。
(2)室内无不健康和有碍观瞻的图片和照片等,不观看不健康影视、网络等。
(3)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主动维护寝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寝室的整理和清扫工作。
2、清洁卫生好
(1)严格遵守每天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个人、寝室、卫生间、走廊的卫生。
(2)做到墙壁、地面、门窗、玻璃干净,无乱刻乱画,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换洗。
(3)不在寝室内抽烟,不随地吐痰。
(4)寝室内垃圾及时倒入垃圾箱或装入垃圾袋中。
3、生活秩序好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作息。学习和睡眠时间注意保持安静,不在寝室和走廊喧哗及吹、拉、弹、唱等。
(2)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粮食,不乱接电源,不违章用电,安全意识好。
4、学习风气好
寝室学习氛围好,全寝室同学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各科(包括考查和考试科目)均未补考。
备注:院级评选条件参照校级,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三、时间安排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个人奖项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于9月13日至9月23日期间开启,申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2.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等集体奖项以线下方式申报,相关审批表(见附件,只需纸质档)、评优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连同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班级成绩绩点、四级通过率、班级科研率等证明材料),于9月19号晚上9:00-10:00交至第三实验楼C303,学生工作办公室,班级电子档汇总表发到组织部邮箱(dianzizuzhibu@163.com),联系人宋颖:13650577321。
3、9月20日-9月22日学院进行审查,并于9月23号将汇总名单上交学生处。
4、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
四、相关说明
以上个人称号,每人只允许申请两项,但最终评定结果最多只给予一项(最高)
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