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13级开始实施)》,学院对2014级电气大类专业分流综合素质加减分进行核算,公示期为9月24日—9月26日。
对综合素质加减分有意见者,请先认真阅读专业分流方案。若还有意见,请及时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2014年9月26日上午12:00公示结束)。
受理地点: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三实验楼C303。
联系人:李老师,023-62563150,13678408757,邮箱:582574228@qq.com。
现在公示期结束,正式公布2014级电气大类专业分流综合素质加减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