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年度市科技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通过“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推荐系统进行。
二、推荐及报送时间
网上平台推荐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7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校科研处技术成果转移科。
三、推荐条件
推荐成果须符合《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6年7月15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成果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2016年7月15日前)。
(二)推荐成果含多个分项成果,且分项成果已单独推荐获奖的,在总成果推荐时应剔除已获奖的分项成果内容。市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中已使用过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推荐成果。
(三)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参与多项成果推荐。
(四)同一内容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须间隔一年推荐。且同一内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推荐。
(五)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重庆注册的法人单位。成果主要在重庆完成或者在重庆应用。
(六)凡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四、推荐流程
(一)推荐公示。由学校牵头申报的成果须在校内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二)网络平台推荐。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推荐系统(简称推荐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113.207.120.149。成果完成人填报推荐书-->推荐单位(专家)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奖励办。网络平台推荐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7月10日。
凡是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6月1日前联系科研处技术成果转移科,获取登录账号。
五、推荐材料填写及报送
(一)填写要求。
1、填写推荐书时,请参考《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相关栏目对字数做了限制,请严格按要求填写。
2、学科专业分组和学科(专业)分类代码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避免因代码填写不正确影响专业分组及评审。
3、应准确填写主要完成人在该成果中的工作量和所做贡献,注明完成人所做贡献与相关附件材料的关联关系,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佐证。
4、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交不超过8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其余关联论文(论著)提供重要章节或首页;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出版)2年以上,并有正面引用或评价证明,论文检索和它引情况需提供检索报告。
5、附件材料应精简,除必要的材料外,起辅助说明的材料原则上通过列举清单、选择重点章节、作简要说明等方式组织即可。
6.纸质推荐书(含附件)原件1份,推荐书和附件合并装订,单双面均可,合计不超过80页。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附科普作品原件1套。推荐书应从推荐系统中导出并打印,附件应与推荐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附件内容一致(应用证明须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2563463 电子邮件:zy80026@cqut.edu.cn
科研处
2018年5月22日